受**法院委托,我公司对贵院审理的原告**与被告**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中,需对位于合肥市**区**路**号**小区9幢201室住宅用房在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期间租金进行市场价格评估,目的为法院审理案件提供价格参考依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