项目名称:
委托方:
(甲方)
受托方:安徽中信事务所评估有限责任公司
(乙方)
签订地点:安徽 合肥
签订时间: 年 月 日
有效期限:一年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的规定,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,就 项目的房地产估价事宜订立本合同。
一、估价内容、估价期日
⒈甲方因 的需要,委托乙方对下列房地产在 年 月 日的价值进行评估:
⒉乙方根据甲方的估价需要,保证对上列房地产予以客观、公正、科学的估价,最后出具该委估房地产的估价报告书,并于 交付甲方。
二、双方责任和协作事项
⒈甲方应将委估房地产的产权、经营状况、税务或建造费用等估价所必要的资料提交给乙方,或配合乙方向有关部门、单位或个人查阅、抄录委估房地产估价所必要的资料。
⒉乙方在估价期间需到现场勘察,甲方有义务陪同并提供方便和配合,外埠差旅费由甲方另行实报实销。
⒊乙方对甲方委估房地产的文件资料应妥善保管,并尽保密之责,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公开或泄露给他人。
三、估价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
㈠.本项目甲方支付的服务费总额????元人民币
(大写金额: 人民币)
1.估价费:
2.咨询费:
3.代理服务费:
㈡.支付方式(按第 种方式支付)
⒈一次总付: 元,时间为 ;
⒉合同签订后 日内,甲方先预付全部费用的50% ,余款待乙方提交报告时付清。
四、违约责任
甲方如果中途中断委托估价请求,乙方工作已经过半,甲方应付给乙方全部费用;乙方工作尚未过半,甲方应付给乙方全部费用的50%。乙方单方中断合同,应如数退还已收的费用。
五、合同履行期限及方式
甲方接到乙方提交的估价报告书的次日起3日内,如对估价结果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,可向乙方提出申请复估或重估,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申请复估或重估书的次日起5日内完成委估房地产的复估或重估报告书,并交付甲方。如甲方逾期未提出异议,则估价报告书生效。
六、其他
七、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正式生效,其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。如有未尽事宜,经双方协商,另定补充协议,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。
八、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,甲乙各方各执一份。
甲方: |
乙方:安徽中信事务所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|
